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
2023年 厦门市招聘计划
专业大类:幼教、小学、中学、特教
专业类别:所有专业类别
行政辖区/所属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类别 |
计划数 |
厦门市 翔安区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5 |
招聘计划情况 |
本系统单位招聘新任教师暂无具体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招录后由本系统单位统一分配。 |
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招聘范围对象: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备注:1、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符合的报名条件,请在备注栏注明。 2、报名表中:2023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及通过时间。往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以下证书通过时间和编号: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往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填写“资格证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学科”(物理或语文或数学或幼儿园……---严格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内容填写,一个字都不差),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取得时间和编号。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岗位应同时注明。 4、简历请从高中或中专起逐条详细填写至今。 |
重要链接 |
招考简章(方案):https://edu.xm.gov.cn
主管单位名称/网址: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查看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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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应聘报名 |
行政辖区/所属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类别 |
计划数 |
厦门市 翔安区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 |
小学道德与法治 |
18 |
招聘计划情况 |
本系统单位招聘新任教师暂无具体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招录后由本系统单位统一分配。 |
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招聘范围对象: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备注:1、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符合的报名条件,请在备注栏注明。 2、报名表中:2023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及通过时间。往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以下证书通过时间和编号: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往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填写“资格证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学科”(物理或语文或数学或幼儿园……---严格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内容填写,一个字都不差),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取得时间和编号。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岗位应同时注明。 4、简历请从高中或中专起逐条详细填写至今。 |
重要链接 |
招考简章(方案):https://edu.xm.gov.cn
主管单位名称/网址: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查看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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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应聘报名 |
行政辖区/所属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类别 |
计划数 |
厦门市 翔安区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
小学科学教师 |
小学科学 |
20 |
招聘计划情况 |
本系统单位招聘新任教师暂无具体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招录后由本系统单位统一分配。 |
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招聘范围对象: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备注:1、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符合的报名条件,请在备注栏注明。 2、报名表中:2023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及通过时间。往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以下证书通过时间和编号: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往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填写“资格证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学科”(物理或语文或数学或幼儿园……---严格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内容填写,一个字都不差),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取得时间和编号。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岗位应同时注明。 4、简历请从高中或中专起逐条详细填写至今。 |
重要链接 |
招考简章(方案):https://edu.xm.gov.cn
主管单位名称/网址: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查看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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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应聘报名 |
行政辖区/所属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类别 |
计划数 |
厦门市 翔安区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
小学美术教师 |
小学美术 |
16 |
招聘计划情况 |
本系统单位招聘新任教师暂无具体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招录后由本系统单位统一分配。 |
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招聘范围对象: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备注:1、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符合的报名条件,请在备注栏注明。 2、报名表中:2023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及通过时间。往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以下证书通过时间和编号: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往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填写“资格证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学科”(物理或语文或数学或幼儿园……---严格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内容填写,一个字都不差),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取得时间和编号。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岗位应同时注明。 4、简历请从高中或中专起逐条详细填写至今。 |
重要链接 |
招考简章(方案):https://edu.xm.gov.cn
主管单位名称/网址: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查看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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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应聘报名 |
行政辖区/所属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专业类别 |
计划数 |
厦门市 翔安区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 |
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退役军人) |
小学体育与健康 |
3 |
招聘计划情况 |
本系统单位招聘新任教师暂无具体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招录后由本系统单位统一分配。 |
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招聘范围对象: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7)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共计30个计划,详见附件2): ①符合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②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
备注:1、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符合的报名条件,请在备注栏注明。 2、报名表中:2023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及通过时间。往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在“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上填写“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以下证书通过时间和编号: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合格证明、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往届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请填写“资格证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学科”(物理或语文或数学或幼儿园……---严格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内容填写,一个字都不差),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资格证取得时间和编号。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岗位应同时注明。 4、简历请从高中或中专起逐条详细填写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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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应聘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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